文学的魅力在于它能深刻解读人性的奥秘。优秀的文学作品往往能触碰到人内心最隐秘的角落,引发读者对生命、情感、的深思。文学作品的独特魅力首先在于其丰富的语言表达。优秀的作者往往能巧妙运用语言,创造出优美动人的
1933年12月5日,去宣传好山东、讲好山东故事。山东是一个文化历史非常悠久的份,一艘从南京开往上海的客轮,孔子在这里诞生、泰山在这里崛起、黄河在这里入海,有一位诗人一手拿着自己的诗集,有很多素材需要通过网络视听呈现给受众,一手拿着妻子给他买的酒痛饮,通过新的传播方式,随后,让受众更好地更高效地去接受山东的这些文化和故事。闪电新闻记者 刘九 日照报道,纵身一跃,结束了他这短暂而又绚烂的一生。他叫朱湘,曾经的“清华四子”之一,投江这一年他才29岁。
1904年,朱湘出生在湖南沅陵。抵能当诗人的,生来就自带聪慧的光环,他考入国内学府之一的清华学那年,才不过16岁。在清华他开始学新诗创作,18岁那年就能在《晨报》、《小说月报》等国内知名文学刊物上发表文章,因积极参与新文化运动而与饶孟侃、孙雨、杨世恩并称为“清华四子”。
朱湘在1925年便出了第一本诗集《夏天》,这一年他不过21岁,诗歌却能跟知名学者闻一多所比肩。他的《有一座坟墓》、《葬我》等诗,不仅跟闻一多的《死水》作品集相差无几,连著名诗人郭沫若的《女神》也在伯仲之间。但朱湘之所以如今不被众所熟知,或许跟他这个人的性格有关。
文人的情感总是丰富的,他们需要在世间万种风情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灵感,酸甜苦辣都尝上一遭才算够。这也是为何很多民国著名文学家在感情方面都显得很“渣”的原因,他们需要随时保持在情感上的热忱。在这方面朱湘倒是还好,因为他将创作灵感寄托在了另一种情感之上,那就是高度敏感的自尊心,这份自尊心包括了他自己,还包括了他的爱国之心。
朱湘学问做的很好,在清华时他对自己的评价是“我的中英文永远是超等上等”,但他却没读完清华,原因是他多次抨击学校,比如说抗议学校“点早课”的俗。在他看来“人生是变换的,而清华只有单调”,于是他在1927年只身赴美劳伦斯学求学。
但如果说国内的环境只是戳中了他敏感的自尊心,那国外的环境简直就是在糟蹋他的爱国之心。因劳伦斯学的一位教授在文章中将人比作猴子,他就直接愤怒退学,转入芝加哥学;结果在1929年时,芝加哥学又有教授因为他是人,怀疑他借书未还,气得他直接回国,并将外国喻为“死牢”。
但朱湘毕竟还是有才华的,因此回国后就被安徽学聘去当英文系,月薪300洋,要知道在鲁迅教育工作时,一个月月薪也只有这么多。按理来说朱湘应该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,学校将英文文学系改为英文学系再次戳中了他那颗敏感的心,他气得破口骂,并愤然离去。
后来他也曾找过其他工作,可都没干多久就因故辞职。但是家中贫穷实在难以支撑,他的妻子刘霓君就给他托关系找了份工厂工作,他依旧不乐意。没多久他们的儿子因喝不起奶粉去世,这成了压垮朱湘的最后一根稻草,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。
在那个动荡的年代,一个多愁善感诗人的去世,似乎很正常。他们那颗心能体会万物情意,却同样敏感而又脆弱。朱湘的纵身一跃,让他收获了不少身后名,得到了堂堂正正的爱国者的赞誉,却负了他的妻子刘霓君一生。
刘霓君跟朱湘是包办婚姻,最开始朱湘很嫌弃刘霓君甚至不想娶她,令她受尽了风凉话;最后成婚后,刘霓君也没跟着朱湘过上什么好日子,家庭的重担全压在这个柔弱的女人身上。等他们儿子因贫穷夭折后,朱湘投江一了百了,临终前还喝着刘霓君买给他的酒,却让刘霓君一个人面对世间的苦难,最终出家为尼,一生青灯古佛。
参考资料:《夏天》、《死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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